改革開放30年征文:回眸30年改革開放的成果與不足
中國人的年齡有“虛歲”和“周歲”之分,計算虛歲是一種“國粹”,計算周歲則是一種“舶來品”。虛歲的計算方法是人一出生就算一歲,而周歲則是以人出生以后的實際時間來計算的,有一年才算一歲。因此,虛歲一般都比周歲多一年。有人說,人的年齡按虛歲計算比按周歲計算更科學、更合理,其理由是虛歲將母親“十月懷胎”的時間也計算進去了,一個人的生命是從其母體懷孕那一刻開始的。對于這種認識和解釋,我深表贊同。
1977年5月24日,鄧小平發(fā)表了《“兩個凡是”不符合馬克思主義》的著名談話,這是“文革”之后射向肆虐二十年之久的極“左”思潮的第一支響箭,是中國改革大業(yè)開始醞釀的第一粒萌芽??梢哉f,鄧小平《“兩個凡是”不符合馬克思主義》談話的發(fā)表,標志著作為一個生命體的中國改革開始“孕育”;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,則標志著作為一個嬰兒的中國改革的正式“誕生”。如果計算到現(xiàn)在,改革的“周歲”當然是29歲,但其“虛歲”則已達整整三十歲的“而立”之年了。按中國人過生日過“虛歲”的傳統(tǒng),中國改革的三十歲生日應該隆重地紀念和慶祝,更應該認真地反思和總結。
盤點三十年的改革大業(yè),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、令人欣喜。概而言之:
1977年,對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間“工農(nóng)兵推薦上大學”的高校招生體制進行根本改革,重新恢復了原來通過考試錄取大學新生的體制;
1978年,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黨的工作重點轉變?yōu)樯鐣髁x現(xiàn)代化建設的重大決策,實現(xiàn)了黨的指導思想的撥亂反正;
1981年,以實行聯(lián)產(chǎn)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(nóng)村經(jīng)濟體制改革,如春潮浩蕩般地開始在全國范圍蓬勃發(fā)展,并迅速取得卓著成效;
1984年,以增強國有企業(yè)活力為中心的城市經(jīng)濟體制改革全面鋪開;
1987年,黨的十三大對政治體制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,盡管這場改革開始不久就夭折了,但畢竟是對傳統(tǒng)政治體制進行的第一次猛烈沖擊;
1992年,鄧小平視察南方談話明確提出了“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”的科學命題,為經(jīng)濟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,挽救了改革開放幾乎被“左”禍回潮葬送的危險命運,揭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蓬勃發(fā)展的新篇章;
1997年,黨的十五大實現(xiàn)了所有制改革的重大理論突破,開始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具體實現(xiàn)形式多樣化的實踐探索。就總體而言,國有企業(yè)股份制改造和現(xiàn)代企業(yè)制度建立的實踐進程,比較順利,成效明顯;
1998年,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取得了實質性推進,同時,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正式施行將農(nóng)村基層民主向前推進了一大步;
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國家公務員法,盡管有明顯的缺陷,甚至還有些“開倒車”的嫌疑,但畢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十多年實踐探索的法律化結晶,標志著仍不盡如人意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的初步確立。
近些年來,盡管醫(yī)藥衛(wèi)生體制改革和住房體制改革基本上失敗了,但失業(yè)保險、人身和財產(chǎn)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畢竟逐步建立起來了,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客觀要求。
但是,對中國改革進行整體分析,無庸諱言,三十年改革的實踐進程還很不平衡、很不協(xié)調。有些領域的改革明顯地處于滯后狀態(tài),給我國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建設造成了嚴重的消極影響,使黨和人民不得不付出了相當沉重的政治代價。就大的方面而言,三十年來最滯后的主要是兩個領域的改革。
第一個最滯后的領域,是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方面的改革。
1980年8月18日,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專題討論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。鄧小平強調說:黨和國家領導制度“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義現(xiàn)象,權力過分集中現(xiàn)象”。“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”“是目前我們所特有的官僚主義的一個總病根”?!皺嗔^分集中現(xiàn)象,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,不適當?shù)?、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于黨委,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于幾個書記,特別是集中于第一書記,什么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、拍板。黨的一元化領導,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。”與此相聯(lián)系,“不少地方和單位,都有家長式的人物,他們的權力不受限制,別人都要惟命是從,甚至形成對他們的人身依附關系。”“如不認真改革,就很難適應現(xiàn)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,我們就要嚴重地脫離廣大群眾?!盵1]1986年,鄧小平進一步強調說:黨和國家領導制度“改革的內容,首先是黨政要分開,解決黨如何善于領導的問題。這是關鍵,要放在第一位”[2]。
但是,即使從1986年算起,迄今也整整21年了,而鄧小平當年非常強調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,并沒有多少實質性的進展。他當年曾經(jīng)嚴厲批評的高度集權管理體制、黨政不分現(xiàn)象、權力過分集中于黨委特別是黨委書記的現(xiàn)象以及與其相伴隨的人身依附現(xiàn)象,現(xiàn)在不僅沒有多少改進,甚至更加嚴重了。
三十年改革最滯后的第二個領域,是新聞出版管理體制的改革。
三十年前,經(jīng)過“文化大革命”十年浩劫的沉痛教訓,黨和人民痛定思痛,對“四人幫”憑借掌握新聞出版大權為所欲為、禍國殃民的做法恨之入骨,決心通過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途徑來防止類似的歷史災難重演。1979年以后,中央果斷地作出了啟動新聞改革的戰(zhàn)略決策,并要求有關部門開始醞釀起草《新聞法》。1983年,全國人大教科文委員會接受彭真委員長交給的重要任務,開始著手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《新聞法》。然而,據(jù)主持起草《新聞法》的領導同志在一篇文章中透漏,某元老級人物當時對中央關于起草《新聞法》的決策明確地持反對意見。他的主要理由是:“在國民黨統(tǒng)治時期,制定了一個新聞法,我們共產(chǎn)黨人仔細研究它的字句,抓它的辮子,鉆它的空子?,F(xiàn)在我們當權,還是不要新聞法好,免得人家鉆我們的空子。沒有新聞法,我們主動,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?!庇捎谥袊翁赜械膹碗s背景和微妙關系,該元老級人物的反對意見在提出之初并沒有對《新聞法》的起草產(chǎn)生直接影響。然而,若干年之后,由于各種力量的綜合摯肘,該元老級人物的反對意見最終還是起作用了,《新聞法》的起草工作被無限期地擱淺了。在2002年的時候,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一位領導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仍然表示,考慮到中國的國情,中國制定《新聞法》的條件還不成熟,過早出臺可能不利于新聞傳播的發(fā)展,因此,中國近期不會制定《新聞法》。盡管這個副部級官員的說法同二十年前中央的決策截然相反,但誰奈他何?至于《出版法》的命運,與《新聞法》也大體類似。直到現(xiàn)在,有關部門對新聞出版的管理基本上仍然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(tài),只是根據(jù)隨意性很強的長官意志,像二十多年前那位元老級人物所說的那樣,“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”。這對于業(yè)已進行了三十年的中國改革而言,實在是一種莫名的悲哀。
這兩個領域的改革之所以最滯后,主要是因為它們要將公共權力的運行納入民主法制軌道,影響了某些掌權者的既得利益,遭到的抵制最強勁、最堅韌。能否根本改變這個嚴峻情勢,將最終決定中國改革或成功或失敗的歷史命運。


